藝人狄鶯、孫鵬的兒子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讀書時,揚言要「用槍攻擊學校」而遭到警方逮捕,之後還從他的住處搜出子彈、槍管等物品,最後在美國服刑238天才順利回到台灣,但隨即也遭檢方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如今二審結果終於出爐,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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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回台後,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的「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還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等,一審歷經了一年多的審理後,最後以「無審判權」為由,判決公訴不受理,後來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於今年五月首度開庭,由於當時結束庭訊後並沒有得到結果,孫安佐則表示,「目前還沒有一個結果,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等待了約一個多月後,高等法院根據檢方起訴的資料,以及美國《聯邦法典》的相關規定,認為孫安佐將合法購買的槍枝加工,「在我國雖該當製造槍枝主要組成零件之犯罪構成要件,但在美國顯然係屬不罰之行為」,因此依照刑法第7條規定的但書「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認為台灣並無審判權,判決公訴不審理。
事實上,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念高中時,向同學表示,「5月1日不要來學校,因為我要用槍攻擊學校」。校方得知消息後便立刻報警,隨後警方在他的家中查獲1600發子彈、手槍滑套及槍管,也依法判決需服刑238天,甚至被宣告終身不得入境美國,當時狄鶯跟孫鵬可說是傷財又傷神,只為挽救兒子的「自由」,當時更是掀起不小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