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韓國男子團體B.A.P成員力燦3年多前爆出性侵案,在去年一審出爐後,被判10個月有期徒刑,並接受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不過他一直聲稱當時是與對方「互有好感」,並對判決不服,也對此提出上訴!而12日二審他態度整個大轉變,推翻先前的陳述,承認所有指控並提交反省書,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他此番行為也被外界認為是想獲得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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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燦在2018年9月捲入性猥褻疑雲,被爆出同年7月與友人出遊時,在酒醉後強制猥褻其中一名20多歲的女性,雙方鬧上法庭,而力燦本人堅決指出是「兩人互有好感」,在2019年時法院判他不需拘役,但此件仍在公審階段,直到去年2月一審才被判刑10個月,並需要上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而一直以來力燦都主張沒有強制性的身體接觸,也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2日進行二審的公審,當裁判部在法庭詢問力燦「我想知道被告的立場」時,力燦則回答,「承認所有嫌疑!」而當被問到「是否也撤回之前主張無罪的部分?」力燦也回答,「是!」另外,由於代表律師提出與受害人達成賠償協議需2個月,裁判部接受並決定下場公審在6月14開庭。
事實上,除了性侵案,力燦還曾在2020年爆出酒駕吊銷駕照,形象重挫的他,飽受網友批評,疑似精神上也遭受折磨,2021年6月曾在個人IG上傳長文為爭議事件向粉絲道歉,文字也透露出輕生念頭,而在母親的警覺下才阻止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