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節目《大學生了沒》出道的藝人蘿莉塔,日前因跟風痛罵另一名藝人李沐晴,讓她吃上了誹謗罪的官司。專攻法律的網紅「陳沂」看到後直酸《大學生》裡的人到底有幾個讀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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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調結果表示,6月時蘿莉塔好友在FB發文辱罵李沐晴,底下也有不少網友跟著起鬨,紛紛留言:「什麼邱淑貞接班人,她也配?」、「一個巴掌拍不響,一樣賤」…等惡意言論。
而蘿莉塔則用私人FB帳號在底下跟風寫下:「哈哈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但以上留言通通被李沐晴截圖提告,而蘿莉塔本人也拒絕道歉,因此全案進入檢調程序。
對此,法律系出身的網紅陳沂藉機分享這則新聞機會教育:「雖然蘿莉塔是真的很不紅(被告應該是她人生最紅的時刻了)」、「請大家不要因為無知而犯法」。並解釋了有關「誹謗罪」的定義是指「謫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事情」,因此蘿莉塔說被害人「已經偷吃人家男友&老公很多次」,就是毀損他人名譽。
但是誹謗罪是有一個「但書」的,就是若能證明自己講的是事實那就不罰,但也還有一個限制就是「跟公共利益無關」或是「涉及私德」不在此限。簡而言之,陳沂表示說別人亂搞這件事就涉及私德,就算可以證明是真的,也可能觸法。
語畢她也不忘嘲諷:「大學生了沒那群人到底幾個有讀過書啊?」,網友也紛紛留言:「論讀書的重要性」、「謝謝阿沂的法律小教室」、「沒讀書的下場就是口不擇言然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