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遊戲產業發達,不少青少年都出現網路成癮的情況。去年3月日本香川縣議會通過「網路電玩依存症對策條例」,規定未成年者平日打電玩1天最多1小時,遭到民眾提告求償。近日本案進入第3次辯論,但香川縣政府卻說出「憲法並沒有保障人民享受遊戲電競」的言論,在網路上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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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外媒報導,日本香川縣政府,去年3月通過「網路電玩依存症對策條例」,全面禁止未滿18歲的青少年,平日遊玩電動不得超過1小時,假日則是1.5小時。這樣的規定引起一位媽媽的不滿,向政府提出告訴,並求償國賠160萬日圓(換算約為台幣40萬元),她主張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權、養育全、教育權,有權決定可以讓孩子在家中玩多長時間的電玩。
她也表示在現在武漢肺炎的影響下,利用網路和孩子交流的機會變多,但卻因為這個規定,讓親子的基本人權受到侵害。在口頭辯論會當中,對於母親提出的主張,香川縣政府則全部否定,他們認為監護人有權決定讓孩子玩多久的時間,但這不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消息曝光後,立刻以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留言寫下:「香川縣沒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公共福利的限制是限制,即使是對基本人權的限制」、「我一開始還以為是假的,結果沒想到是真的」、「還真的寫著『享受遊戲並不是基本人權』這種話,讓我驚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