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灣戀人》童星「殺人案」判決出爐:判15年再賠357萬!
By Shelley
/ 2020/10/17
在偶像劇《海豚灣戀人》中飾演達達的童星「王欣逸」,2016年時為幫好友出氣,竟聯合多人痛毆一名曲姓少年,導致其半年後傷重不治。近日法院的判決結果出爐了,王欣逸除了被判刑15年外,還需與另外2名同夥共同賠償357萬4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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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星王欣逸7歲時為補貼家用而出道,接連參與過數十部電視劇的演出,其中包含許多知名戲劇如:《鬥魚2》、《惡魔在身邊》、《鬥牛,要不要》…等。王欣逸9歲時靠著《海豚灣戀人》成功走紅,13歲時更靠著《陽光下的足跡》入圍金鐘最佳男配角獎。
但昔日童星長大後卻大走鐘,不但加入幫派,更犯下一起驚天動地的殺人案。王欣逸2016年7月21日晚間,原與朋友逛夜市,但不料中途友人與人發生口角糾紛。
王欣逸為幫好友出氣,竟持西瓜刀、鐵棒等兇器,將一名行動不便的曲姓少年砍成重傷。而曲姓少年送醫後,因肺部刺穿、頭部重傷等因素昏迷長達3個多月,最後仍宣告不治。
王欣逸等人被逮時,其同夥供稱他也也有持刀殺人,因此2019年桃園地院依殺人判決王欣逸15年徒刑,另外2名同夥則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13年。
死者母親當時聽到判決結果,忍不住在庭外泛淚,她表示兒子從事發到過世這段期間,自己連最後一句話都無法和他說,是一輩子的遺憾。而死者母親透露王欣逸等人從案發至今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毫無悔意和和解意願,因此她決定要繼續上訴。
死者家屬提出了民事求償,而近日判決結果也終於出爐,王欣逸與另外2名共犯還需再賠償曲家新台幣357萬4084元,只是再多的賠償也喚不回一條人命,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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