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孫安佐 IG
藝人狄鶯與孫鵬的兒子「孫安佐」,2018年時曾在美國因涉恐怖威脅罪被捕,關押200多天後順利返台,終身不得入境美國。返台後,孫安佐被帶往士林地檢署偵訊,檢察官經2年偵查,認非法製造手槍未遂我國具有審判權,今(24)日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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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中指出,孫安佐在2018年於美國境內,透過網路向不同買家購買手槍零件。同年3月遭同學檢舉聲稱「5月1日持槍射擊學校」被逮捕,警方也在寄宿家庭中,查獲手槍組裝零件、1600多發子彈,孫被當地檢察官以恐怖威脅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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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孫鵬、狄鶯為救兒子,跨海打官司,最後經認罪協商,遭判恐怖威脅罪有罪,同時也被判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服刑238日後遣返回台,終生不得入境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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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台後孫安佐被帶往士林地檢署偵訊,孫安佐供稱,曾試過組裝手槍零件但組不起來,監護人則表示,上網購買零件是單純持有,並非製造未遂。此案件經2年偵辦,檢察官認定,「組合」也是製造槍枝的一種,且非法製造槍枝的部分,尚未經美國法院裁判,我國具有審判權,最後將孫安佐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6項、第1項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提起公訴,最重恐面臨7年有期徒刑,但因未遂犯可減半,本刑為3年半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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