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6月被前男友耀樂爆料強制發生性行為、偷拍性愛影片並外流,辛苦建立的良好形象瞬間跌入谷底。士林地檢署8日偵結,依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強制性交罪嫌不足不起訴。對此,炎亞綸發出7點聲明回應了,更被發現已經悄悄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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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針對是否有強制性交,炎亞綸表示:「經檢察官裁決,證明本人與耀樂在交往期間與分手後,從未對其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之行為。」私密影片則是在雙方合意的狀況下拍攝,但因自己不懂法律而觸法感到很抱歉。炎亞綸透露近5年都還有跟耀樂聯絡,「至今仍不能理解,對方提告的動機?是為名還是利?」即使如此,之後還是會積極配合後續的處理。
炎亞綸明白自己身為公眾人物,有社會的道德責任,但絕對不想也不會仗著公眾人物的身份去擾亂社會秩序,他表示:「眼前要做的除了 面對起訴的部分,重要的是盡全力把自己的生活過好,不讓家人朋友擔心。」之後暫時不會再發聲,也希望事件能盡快落幕。引人注意的事,炎亞綸的本名原為「吳庚霖」,如今在聲明中卻發現名字變成「吳秉孺」。
事實上,針對拍攝私密片一事,檢察官發現耀樂在過程中可以輕易發現炎亞綸拿手機拍攝,而且發現影片外流後,與炎亞綸談話的文字訊息中沒有提到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拍攝;另外,炎亞綸的手機經數位鑑識之後發現,他曾透過通訊軟體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但是沒有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的條件。
因此最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強制性交罪則以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