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知名YouTuber「放火」,在2020年因前往JFK女郎「青青」家獨處,被其陳姓男友發現,而被迫拍攝全裸下跪道歉照片,在網路上掀起非常大的討論。台北地檢署以恐嚇取財等罪起訴陳姓男子以及友人,今日法院判他們兩人10月、8月有期徒刑,並賠償100萬元並銷毀裸照不得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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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在2020年9月,放火與青青一同參加了一場網紅烤肉趴,活動結束後他們兩個一同回到青青的閨房。青青當時的男友回到住處後不滿2人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氣得找來友人一同強逼放火全裸下跪道歉,不只如此還逼迫他簽下了30萬的本票,友人更在第一時間將照片上傳到網路上,隨即在網路上掀起非常大的討論。
當下為求脫身,放火聯繫友人拿出25萬元現金給陳男,但被拍下來的全裸影、照仍被外流。事後放火報案提告,陳男、蔣男2人被依恐嚇取財、散布猥褻物品等罪送辦,檢方依法起訴。今日台北地檢署以恐嚇取財等罪起訴陳姓男子以及友人,10月、8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放火求償175萬元,並要求銷毀所有影、照、電子檔。
法院指出,陳、蔣讓放火受到極大恐懼,需時時擔心日常生活是否被人侵犯,生活起區也深受影響,而陳、蔣共同恐嚇取則,又以網際網路張貼方式供人觀覽猥褻影像,判2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並不得散布、複製相關照片,並應銷毀照片。